各位老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l 考试周:第19-20周(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22日)
l 必修、限选等闭卷考试课程,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周内执行。
l 如需提前、延后或变更考试性质、形式等,任课教师需在拟安排考试时间2周前(即17周之前)填报“课程考试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件期末考试文件)。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校教学督导组要求: A/B卷雷同题的分值不能超过20%,即20分 )
2、请按《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及统一试题模板进行命题,见附件期末考试文件。
3、命题教师于2015年12月23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于第17周周六(2016年1月2日)前,将命题资料电子版提交给学院教务员。
考前需提交的命题资料 (俗称“五大件”)
Ø 试卷A
Ø 试卷B
Ø 试卷A答案及评分标准
Ø 试卷B答案及评分标准
Ø 命题审批表
4、教务员收齐命题资料后交由职业教育系主任何东老师,主管教学副院长蔡俊兰副院长进行命题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教务员进行试卷的印制。
5、试卷印制完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封存,各位监考老师于考前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领取考试试卷。
三、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卷教师必须使用红色签字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每小题得分在右上角明确标记,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并计算出总分,在阅卷中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签名。
2、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无误后提交保存,打印一份成绩单及《期末考试试卷分析报告》(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签名后交学院教务员存档。
考后需提交的资料
l 试卷分析报告:
需有较为详细的总结文字;
需相关领导(系主任)签名,到时候统一交给教务员由教务员统一找何东老师签名。
l 学生答题卷:
需按学生的学号顺序叠放;
需资料齐全(学生签到表、课程考试考场登记表等)、手续完备(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