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教育学院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职业教育学院2015级学生:

学校在职业教育学院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施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工作,即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教育学”的同时,免费修读辅修专业“网络工程”或“电子商务”的相关课程,修完相应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如学生学有余力,可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基础上,缴费修读“网络工程”或“电子商务”的双学位课程,修满相应学分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经研究决定,职业教育学院现开展辅修双学位的报名及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网络工程、电子商务

二、招生对象

仅限职业教育学院2015级在读本科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课程。

三、办学层次及修读要求

辅修专业:除了修读与主修专业重复课程13学分外,需按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17学分不同课程。

双学位: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需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在完成辅修课程外,再修满30学分不同课程。

四、修读年限

4年。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及《关于对辅修和双学位课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决定》(华师〔2011〕103号)规定,辅修课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电子商务:标准110元/学分,辅修双学位30学分,每个学生共3300元;

网络工程,标准120元/学分,辅修双学位30学分,每个学生共3600元。

职业教育学院辅修双学位按学年收费,由于2016-2017学年已上课,学费尚未收取,故本次收取两个学年的费用,电子商务总共1980元/生,网络工程总共2160元/生(其中:补收2016-2017学年学费,电子商务补收6学分共660元/生,网络工程补收3学分共360元/生;收取2017-2018学年学费,电子商务12学分共1320元/生,网络工程15学分共1800元/生)。剩余学费将在下一学年度收取(电子商务12学分共1320元/生,网络工程12学分共1440元/生)。

六、教学方式与时间安排

教学方式为学院内跟班修读。学院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互为一体,课程安排相互交融,两者的课程时间没有冲突。

七、证书颁发

学生在毕业学期,可根据本人已修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情况,向软件学院及教务处申请辅修专业或双学位证书。软件学院依据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进行初审,报教务处审核(双学位还需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自主颁发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

学生主修专业不能毕业的,不授予辅修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待其主修专业获得学位证书后再予以补发。

允许学生在毕业后6个月内,以旁听生的身份修读所缺课程,合格者可补发双学位证书。

八、报名流程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5月3日——5月12日。

(二)报名、录取及缴费流程:

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生辅修、双学位报名表→主修学院和辅修学院审查→确定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通知学生缴费(收费单位:财务处;收费方式:由学生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方式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预计本月底内完成。

九、注意事项

1、双学位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实行缴费就读。一旦确认报读并缴费,已交学费均不予退回,学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终止下学期双学位课程学习者,应按时向辅修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如果中途退出双学位专业读修,须按时提交退双学位申请,否则一经扣费成功,概不退费。不交学费的同学,不允许参加双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3、从2015年开始,录取学生按照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后,30学分可以颁发辅修专业证书,60学分可以颁发双学位证书,不再颁发双专业证书。

4、辅修、双学位证书都不能在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5、未尽事宜按《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57-86687828(高老师),0757-86687324(包老师)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生辅修双学位报名表

附件2:退辅修申请表

附件3:电子商务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4:网络工程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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