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通讯稿发稿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工作动态的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文化活动氛围,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对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学生工作办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作出以下发稿细则及流程,恳请各位师生配合执行

 

一、稿源单位:职业教育学院学生组织或师生个人

二、时间限定:稿件的拟写要及时,原则不要超过24小时。

三、发稿内容:发稿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报道

1)职业教育学院学生的先进个人事迹

2)近期时事政治的个人客观见解

3)创新创业有关事项

4)个人好书推荐

5)其他有价值的院内院外新闻报道

四、审稿:

稿源单位

审稿人

院 团 委

林海翠

院学生会

林海翠

学生党支部

叶灿林

  

所属辅导员

师生个人

活动主管单位负责人

教工组织

活动主管单位负责人

、文档规范:

稿件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用word文档编辑;正标题用加粗黑体小二字样;副标题用黑体三号不加粗字样;正文用四号宋体不加粗字样,段落行距为1.5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图片不要插入word文档,在文档中说明图片插入位置和排列方式以及图片信息即可,请创建图片文件夹(文件夹内将图片编好号),单独跟通讯稿一起打包发送。

稿件最后,需附上撰稿人姓名、联系邮箱及电话,以便联系修改。

五、图片规格:

   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且一份稿件不要超过六张;网页稿图片每张不要超过1M,微信稿图片每张不要超过2M

六、发稿程序:

拟稿单位将拟写好的稿件交审稿人,审稿人将已审核的稿件发到林海翠老师邮箱1409784958@qq.com林老师修改后交由领导审批,而后挂上学院微信公众号或网站。

 

 

职业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

二〇一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