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教育学院2017年国家三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贫困认定、学年评优工作的预发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学工部9月13日下发了《关于评选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我院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审机构

    班级、专业、年级分别按《职业教育学院学年评优细则》要求成立工作小组(附件一的第一章、第五条、第5点),负责评选相关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各年级、专业人数实际,名额按专业进行国家三金分配。具体详见附件三。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参照学工部通知要求;国家助学金中,由于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未启动,需要申报的同学,可先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四)各一份,作为相关依据。提交要求可参照下方“贫困认定材料上交”内容。

资料请各班生活委员收齐,汇总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大致按照通知要求操作,学院层面的操作细节补充如下:

1.9月14-17日,完成申请、提名与推荐工作。以专业为单位,把申请材料递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9月18-19日,完成年级讨论与评选工作。

3.9月20-21日,完成学院初评。

4.9月22-26日,完成名额调剂与学院公示。同时,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工作,并按通知要求递交相关申报材料。

5.9月27-30日,学院完成网上审查及资料递交工作。

五、相关说明

按照通知要求,对于转专业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在转出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在转入学院参评。建议转专业的同学,如需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及时留意职业教育学院相关通知;如需申报国家助学金,先在转入学院申请,如转入学院不接受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职业教育学院辅导员沟通。

同时,请转专业且参评国家三金的同学,提供转入学院辅导员的有效联系方式给职业教育学院,方便申报材料的完成。

 

另外,为更好地准备近期贫困认定、助学贷款、学校学年评优等任务,职业教育学院拟启动相关准备工作。请同学们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贫困认定材料上交

1.面向对象:职业教育学院各年级需要进行贫困认定的同学;

2.上交内容:《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各一份,每位同学的资料请自行装订好。

如已上交原件,请生活委员到辅导员处领取,并统一到学院办公室进行复印,也建议学生本人自留一份复印件备用;另外,请同学们对资料进行拍照留存,以便接下来的工作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需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情况一致,并请学生在符合条件的细项后打勾。

3.上交时间:2017年9月18日前;

4.上交对象:由各班生活委员收齐,统一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5.工作说明:学院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有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将返还给学生重新处理。贫困认定的评分表先不用评分,待上级出了具体评分分值后,再填写上交。

二、学年评优预操作

1.面向对象:职业教育学院2014、2015、2016三个年级;

2.依据文件:职业教育学院学年评优细则(附件一)、素拓认证加分一览表(附件二);

3.工作流程:

(1)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班级、专业、年级分别按要求成立工作小组(《细则》第一章、第五条、第5点),负责评优相关工作。

(2)个人算分。各位同学先按照文件要求计算个人总分和相关环节的分数;

(3)专业排名。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参照年级最高分计算专业总排名;

(4)奖项预申报。个人参考专业排名和文件评优比例,初次填写申报表格,进行预申报;

(5)准备材料。预申报表格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个人应先准备好。待学校下发学年评优具体通知,再结合最新要求提交;

(6)完成时间:建议预报名工作在2017年9月22日完成以上流程。如学校下发最新通知,将以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相关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各位同学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叶灿林老师 ,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右);办公电话:0757-86687812;邮箱:464199412@qq.com; 联系电话:13542551183;

林海翠老师,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左);办公电话:0757-86687162;邮箱:1409784958@qq.com;联系电话:15818030655;

樊艳芬老师,办公室:实验楼实验楼东A402A;邮箱:1697438236@qq.com;联系电话:15920476855。

 

附件一:【20161030】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年评优细则(学院审批版).pdf

附件二:【20170610】2016-2017学年职业教育学院素拓认证加分一览表参考.xlsx

附件三:职教院国家三金名额分配.xls

附件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无分值)20170807.xlsx

附录五:学工部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170913/3111.html

关于评选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学院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