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关于关于开展2017年新增硕士生
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处最近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我院将开展2017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简称研培中心)承担。
(二)目前我院只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点,因此,本次只能申请教育硕士导师。
1.请认真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的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由学院研培中心指定专人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的名单及申报材料将在学院内公示7天,公示期内接受署名的书面异议,学校监察处负责实施监督工作,新遴选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名单须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3.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26日前,校内教师填写《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简况表》(附件2)、《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名单》(附件3),校外兼职导师的申请者填写《申请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推荐表》(附件4)及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学院办公室张丽丽老师处审核,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34430240@qq.com,联系电话:0757- 86687324 。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简况表
3.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
汇总名单
4. 申请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推荐表
职业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