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重要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提升我省民办教育政策研究水平,为制定我省民办教育配套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省教育厅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

(二)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拟立项10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是我省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 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限额

每个单位限报2项。鼓励开展联合申报。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课题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省教育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

经评审入选的课题,省教育厅与课题所在单位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通过学校评审的申报者在接到账号密码通知后须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2018年3月5日前交至社科处304,校内评审通过后网上申报截止至3月8日,完善后的最终纸质版(与网报版一致)一式2份于3月13日前交至社科处304,逾期恕不予受理。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它事项

请在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内下载2017新版申报书填写并上传,以前版本无效。如果在申报书填写和上传中出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附件1除外),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02.116.224.17)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