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学工部9月10日下发了《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预通知》。我院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审机构
班级、专业、年级分别按《职业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相关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各年级、专业人数实际,名额按专业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国家奖学金院内各年级统一PK。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参照学工部通知要求。国奖和国励评选中,成绩占60%,综合测评加分整体占40%。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大致按照通知要求操作,学院层面的操作细节补充如下:
1.9月11-16日,完成申请、提名与推荐工作,将提名与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递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注: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专业内无需进行选拔,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上来。
2.9月17-19日,完成年级讨论与评选工作和学院初评与名额调剂工作。
3.9月20-24日,完成学院公示。同时,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5.9月25-26日,学院完成网上审查及资料递交工作。
五、相关说明
按照往届工作要求,对于转专业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在转出学院参评。建议转专业的同学,如需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及时留意职业教育学院相关通知,并提供转入学院辅导员的有效联系方式给职业教育学院,方便申报材料的完成。
以上相关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各位同学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叶灿林老师 ,办公室:实验楼东A304;办公电话:0757-86687503;邮箱:464199412@qq.com;
林海翠老师,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1);办公电话:0757-86687162;邮箱:1409784958@qq.com;
樊艳芬老师,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2);办公电话:0757-86687162;邮箱:1697438236@qq.com。
文件下载:附件一:职教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lsx
文件下载:附件二:职业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20181108修订版).pdf
附件三:学工部通知链接
http://xsb.scnu.edu.cn/a/20190910/3827.html
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