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发展势头迅猛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重点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大学。学校物理学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行列;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学科;物理学、化学、数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材料科学6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学校有9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有19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3万平方米,图书402万册。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按照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性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大规模引育高青人才的战略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职业教育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预聘制教师2名,诚邀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第一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人数:2人,具体要求见下表:
说明: 1.本表中的学科代码和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填写;
2.标“*”的专业在《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出,应聘人员可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中学科专业目录选择报考相应岗位。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预聘制人员管理,为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
(二)原则上聘用人员入校首次岗位聘用按所获学历学位对应聘岗,即具有博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我校相关岗位聘用办法和条件,对其业绩成果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最终聘用岗位。获聘人员入职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岗位晋升。
(三)工资薪金项目及标准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及等级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按规定享受学校每年组织的教职工体检待遇。
(七)聘期内子女可按规定报读附属小学和幼儿园。
三、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预聘制人员管理,为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原则上聘用人员入校首次岗位聘用按所获学历学位对应聘岗,即具有博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只有本科学历的聘专业技术十三级岗。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我校相关岗位聘用办法和条件,对其业绩成果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最终聘用岗位。获聘人员入职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岗位晋升。
预聘制教师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聘为研究生导师。
四、工作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五、应聘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已发表论文论著代表作、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论文材料应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检索证明;论著代表作应提供论著封面和目录。
6、所获得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
7、填报获奖经历所涉及的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按照报名表填写内容提交)。
应聘材料统一打包,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应聘学科专业+姓名”命名(如:预聘制教师+职业技术教育学+张三),发至下列邮箱:
20041222@m.scnu.edu.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0日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本公告所设置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则申请人应在1989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四)2020年毕业的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取得报考时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于报到前提供。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要求的证书、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订的所有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单位、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七)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华南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可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查阅。
(九)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757-86687334
邮箱:hebort@qq.com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236
未尽事宜按《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次招聘预聘制人员公告》执行。
附件:第二轮预聘制招聘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