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学工部9月15日下发了《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我院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审机构

    班级、专业、年级分别按《职业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相关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各年级、专业人数实际,名额按专业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国家奖学金院内各年级统一PK。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参照学工部通知要求。国奖和国励评选,参考综合测评成绩。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大致按照通知要求操作,学院层面的操作细节补充如下:

1.9月15-20日,完成申请、提名与推荐工作,将提名与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递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注: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专业内无需进行选拔,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上来。

2.9月20-23日,完成年级讨论与评选工作和学院初评与名额调剂工作。

3.9月23-27日,完成学院公示。同时,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4.9月27-28日,学院完成网上审查及资料递交工作。

五、相关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范围为通过2020年广东省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以上相关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各位同学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陈宇老师 ,办公室:实验楼东A304(1);办公电话:0757-86685503;邮箱:1093220557@qq.com

樊艳芬老师,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2);办公电话:0757-86687162;邮箱:1697438236@qq.com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班级

总人数

困难人数

励志人数

18级教育学

34

25

10

20级电商1班

67

20

8

20级电商2班

65

16

7

20级网工1班

55

16

7

20级网工2班

55

13

5

20级网工3班

56

17

7

20级网工4班

56

17

7

合计

388

124

51

 备注:若有班级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的名额,请及时将多出的名额退回学院,由学院评审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调配。

附件2:学工部通知链接

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10915/4547.html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