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学工部9月15日下发了《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我院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审机构
班级、专业、年级分别按《职业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相关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我院各年级、专业人数实际,名额按专业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国家奖学金院内各年级统一PK。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参照学工部通知要求。国奖和国励评选,参考综合测评成绩。
四、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大致按照通知要求操作,学院层面的操作细节补充如下:
1.9月15-20日,完成申请、提名与推荐工作,将提名与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递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注: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专业内无需进行选拔,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上来。
2.9月20-23日,完成年级讨论与评选工作和学院初评与名额调剂工作。
3.9月23-27日,完成学院公示。同时,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4.9月27-28日,学院完成网上审查及资料递交工作。
五、相关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范围为通过2020年广东省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以上相关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各位同学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陈宇老师 ,办公室:实验楼东A304(1);办公电话:0757-86685503;邮箱:1093220557@qq.com;
樊艳芬老师,办公室:实验楼东A303(2);办公电话:0757-86687162;邮箱:1697438236@qq.com。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班级 | 总人数 | 困难人数 | 励志人数 |
18级教育学 | 34 | 25 | 10 |
20级电商1班 | 67 | 20 | 8 |
20级电商2班 | 65 | 16 | 7 |
20级网工1班 | 55 | 16 | 7 |
20级网工2班 | 55 | 13 | 5 |
20级网工3班 | 56 | 17 | 7 |
20级网工4班 | 56 | 17 | 7 |
合计 | 388 | 124 | 51 |
备注:若有班级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的名额,请及时将多出的名额退回学院,由学院评审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调配。
附件2:学工部通知链接
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10915/4547.html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