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复杂严峻形势和工作实际,为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员出行管理。各单位要“一人一档”准确动态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员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和动态需求,健全校外实习人员管理台账,维护好“疫情信息预警平台”电子台账,做好留校学生健康监测。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规划暑期出行安排,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7天内发生过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教职工离开校区常驻地,留校学生离校外出,应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执行报备手续,并按属地最新防疫政策落实健康管理。全体师生员工8月28日须在健康打卡系统如实更新个人健康状况、7天内的旅居史及接触史等信息。其中线下打卡教职员工的信息由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跟进并导入系统。
二、严格校园常态防控。各校区、各单位须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加强校门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未经审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持续加强传染病监测与处置,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加强课室、饭堂、礼堂、实验场所、体育馆和快递取送点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要配合落实近期大规模核酸排查,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暑期每周还要依托社区常态化检测点完成至少一次核酸采样。
三、加强聚集活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暑期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校内大型聚集性会议、培训、活动等能暂缓就暂缓、能延期就延期、能线上不线下。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备。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四、树牢个人防控意识。师生员工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主动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防护措施,近期少聚集、聚会。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在完成疫苗全程免疫6个月后再接种1剂加强针,携手共筑校园群体免疫屏障。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三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五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属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细化完善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现涉疫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即定程序报告,按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同时,要强化各类涉疫舆情管控,避免出现负面舆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暑期应急值守。各校区保卫、后勤、校医等保障部门需安排专人24小值班值守,党办校办、南海校区管委会、汕尾校区管委会、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及各教学科研单位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其他单位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确保业务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正常运转。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确保手机24小时应急联络畅通。
七、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各单位要优化完善暑期后勤服务保障,引导留校师生员工妥善安排暑期学习、工作和生活,主动配合学校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每日考勤、健康管理、请销假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和心理关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八、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各单位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以最严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演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排查校园防控措施及设施设备,补齐防控短板。要科学审慎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利用暑期窗口期稳妥有序组织学生分期、分批、错峰、安全返校。要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如发生异常突发情况,请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