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潜能。
4.前置专业要求:
(1)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无前置专业要求;
(2)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商务英语方向):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英语大类相关专业,如:商务英语、英语、英语翻译、英语教育等;
(3)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电子商务方向):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育学(电子商务职业教育)等。
二、接收专业、人数
学位类型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拟招推免生数 | 学制 |
学术型 | 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职业教育原理 | 3 | 3 |
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 3 | ||||
职业教育政策与管理 | 3 | ||||
专业 学位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商务英语 | 7 | 3 |
电子商务 | 5 |
三、报名申请程序
1.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1)第一批: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申请者应于9月24日12:00前,在我校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预报名。其中,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8日左右开放)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
(2)第二批:如有空余指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可于9月29日12:00前,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8日左右开放)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续流程。具体情况见我院网站。
2. 资格初审。
申请者需在我校预报名系统按按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3.发出复试通知。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限时内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第一批:9月26日(暂定);第二批:9月30日(暂定)。以考生收到的具体通知为准。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考生需要采用双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具体操作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https://yz.scnu.edu.cn/a/20220317/502.html)。
3.复试内容: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scnu.edu.cn ),同时请留意查收办公电话、工作邮件通知。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在此期间,申请者须向我院交(寄)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备注:拟录取公示期间请将体检表原件交回或快递到我院办公室(资料重要,建议使用顺丰)。没有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对自己的体检结果负责。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0-3808185
联系人: 陈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