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我院为做好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分别是:
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总分分数线为220分,单科分数线为50分。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见附件1)
2. 复试时间与形式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5月11日 8:30
复试时间:2023年5月11日 9:00
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学院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1.考生需验证的材料
(1)博士报名登记表(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博士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1份。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1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各1份。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各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35a90698ba755ae6a8feeeedef7c368b
中国留学网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436a556fae3abc40db3529b0ba99970a
(4)政治审查表1份。
(5)专家推荐书2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6)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者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8)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各1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份。
(11)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近5年)1份。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
(13)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试时须携带原件查验。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用表的下载网址为: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二)复试内容(每生不少于3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以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备注: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科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以录取。复试科目须同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
三、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最新代表作给复试领导小组,必须是5年以内的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四、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五、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2、录取类别及相关说明。
严格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各招生单位须与拟录取考生明确录取类别,并在《复试及拟录取汇总表》中注明录取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定向单位须和报名登记表必须一致。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要求拟录取后(最迟为入学报到时)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博士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3、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拟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⑥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5、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须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体检报告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学院综合楼524),收件人: 吴老师,电话:0660-3808183。要求:请在信封或快递文件封的空白处标明简要信息,如:“职业技术教育学-张三-体检报告”。注:推荐使用顺丰快递等大众快递邮寄。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内容参照《体检表》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可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职业教育学院:0660-3808183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网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职业教育学院
2023年5月4日
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拟招生2人
复试比例:1:2.0
2023年博士生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 | 105743103111527 | 杨儒雅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刘志文 | 78 | 84 | 86 | 248 | |
2 | 105743103111535 | 南晓芳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刘志文 | 70 | 89 | 84 | 243 | |
3 | 105743103111517 | 孙延杰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刘志文 | 59 | 91 | 84 | 234 | |
4 | 105743103111521 | 陈顺利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刘志文 | 58 | 93 | 79 | 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