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学院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秉承“引领、创新、服务”的发展理念,将职业教育学科作为学校“全口径”教师教育发展的增长点,现已构建专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积极探索“育训结合”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瞄准“双师型”职业教育卓越师资的培养目标,依托学校的教师教育优势和多学科、综合型的办学优势,培养学生的博雅素养;通过跨学科、跨学院及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培养学生的复合能力;借助应用型、数字化的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学院获得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华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两项。

学院的职业教育学科团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超过6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100%,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含兼职硕士生导师)30余人。学院教师主持科研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8项,市厅级及其他近40项,出版专著10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50余篇。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还聘请了一批行业精英担任兼职教师。依托“复合型职教师资跨学院、跨学科培养创新区”的改革探索,校内其他学院的师资为我院职教师资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学院在思想引领、实习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学生工作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学院现已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赛一等奖1项、省级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攀登计划课题立项2项,国家级大创项目3项、省级大创项目20余项,省级“创新创业创意”大赛2项,校级大创项目、校级金种子项目、一般课题等立项60余项。

2024年,我院计划接收2个专业共21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3.职业技术教育学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教育学相关专业,如: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等。

4.职业技术教育商务英语方向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英语大类相关专业,如:商务英语、英语、英语翻译、英语教育等。

5.职业技术教育电子商务方向考生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教育学(电子商务职业教育)等。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9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商务英语

7


电子商务

5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请有意申请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者发送报名材料至031yz01@scnu.edu.cn进行预报名,最终招生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为准。请按申请材料顺序自行制定目录,并将各项材料按目录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邮件请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推免复试” 命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2.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0-3808183,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学院综合楼524

 

 

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