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4年度常规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聚焦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与经费资助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指南》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广州实践研究”、“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研究”和“广州千年城脉、商脉、文脉研究”等三个方面,列出参考选题(详见附件)。设置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等三个类别。
1.一般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不得偏离本年度课题指南参考选题所指引的研究范畴。申报人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在选题指引的研究范畴内,选取研究角度和侧重点,适当修改课题名称或自拟题目申报。修改或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2.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申报不得偏离本年度课题指南参考选题所指引的研究范畴。申报人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在选题指引的研究范畴内,选取研究角度和侧重点,适当修改课题名称或自拟题目申报。修改或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 40 周岁(1984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资助实行“项目制”。课题结项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结项成果分为三等。根据结项等级一次性划拨经费,其中一般课题一等3万元、二等2万元、三等无经费资助,羊城青年学人课题一等2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无经费资助。逾期结项不参与等级评审,无经费资助。
3.共建课题。共建课题可以由申报人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或申报人自筹,经费标准每项1万元。
(“经费预算情况”填写:“直接费用”各项预算额度累计占经费总额的70%,间接费用占经费总额的30%。)
三 、申报条件
1.国内(以广州地区为主)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
2.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本年度申报的其他课题;非本年度申报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课题组加入成员须征得加入成员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社科项目立项以及已获得其它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已承担往年度的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最多参与2项。
四、 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 址 为 :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 或打开“广州社科网”,点击“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图标。
2.申报人应先注册,注册时须选择单位,只有所在单位开通了申报系统账号才能被选择,如所在单位尚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市社科规划办开通。
3.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网上填写提交《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社科规划办。
4.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时,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
6.项目获立项公示后申报人需报送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1份,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7.申报人对项目申报工作及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8.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课题申报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市社科规划办形式复查—学科组专家评审—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2.课题结项时间:以参考选题第一和第二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原则上不得延期。以参考选题第三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前。共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前。
3.课题研究成果:以参考选题第一和第二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份总研究报告(约1.5万字)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约0.5万字)。以参考选题第三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C刊或其他同类报刊论文,或2篇普刊论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C扩或其他同类报刊论文,或2篇普刊论文。共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普刊论文。
(市规划办建议:预期研究成果按申报指南最低结项标准填写即可,数量多少与评审无关,无需多填。无阶段成果可不用填写。)
4.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提交或发表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联系人:邱玲 020-85211099